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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厂搬迁模块化解决方案!

更新时间:2017/1/12

第一章 总 则

第一条 为加强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管理,提高运输质量,保证运输安全,保护合法经营,维护运输市场秩序,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对道路大型物件运输的需要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


1 范围

本标准提出了工厂搬迁施工作业的一般准则和要求,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之工厂或车间的整体搬迁施工作业。

本标准设备货物总质量以1吨-200吨为主要的道路运输与起重技术参数范围。

本标准亦适用超限设备货物道路运输施工作业。

 

2 引用标准

GB/T 28001-2001;

GB/T 19001-2000 idt ISO 9001:2000;

与机械设备安装、起重、道路运输相关的系列国家法规或技术标准。

 

3 术语和定义

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。

 

3.1

搬迁 relocate

搬迁是指(物业业主或使用人)撤离原物业所在地,另换地点。

 

3.2

工厂搬迁 plant relocate

工厂搬迁,是指在相距较远的两地之间,以定制的综合性方案、运输和吊装机械装备、专业经验和适用技术手段等,实施工厂(车间)或各类企事业单位的整体搬移。

 

4  工厂搬迁要素

 

4.1 总要求

施工组织须对工厂搬迁作业过程进行有效控制,使其始终处于受控条件下,使本组织提供的工厂搬迁服务,符合于相关法规或技术标准的要求,符合于客户需求。

施工组织应充分识别和掌握项目现场、道路及周边环境的限制条件,确保施工作业全过程的人员、车辆、装置及工具、工艺方法等元素,符合于职业健康安全保证和质量保证的要求。

 

4.2 作业人员

 

4.2.2

安全主任、吊车驾驶人员、司索指挥人员必须通过国家特种资质认证,并必须通过广州宏大技术资质等级考核与现场实操考核合格,方可承当项目运行作业职责。

 

4.2.3

重型或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通过国家资格准入考核,并必须通过广州宏大技术资质等级考核与现场实操考核合格,方可承当项目运行作业任务。

 

4.2.4

        车辆驾驶辅工、司索工必须通过广州宏大技术资质等级考核与现场实操考核合格,方可承当项目运行作业任务。

 

4.3 作业装备

 

4.3.1

须使用广州宏大遵照国家技术标准,从高从严予以验证的专用运输车辆或装置,如标准板车、重型板车和特种板车,各种设备货物的垫衬装置、紧固装置等。

 

4.4 工具、器材与耗料

   

4.4.3

道路超限运输车辆必须悬挂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超限标志。

 

4.5 工艺方法

 

4.5.1工厂搬迁

 

4.5.1.1 

设立搬迁项目组织指挥架构。

 

4.5.1.2 

识别、审核并确定组织管理方案。

 

4.5.1.3  

客户设备货物的清点与分类统计列表。

 

4.5.1.4 

查阅、识别与掌握客户设备货物的历史资料。

 

4.5.1.5 

吊装移位包装准备:

a)确定吊装移位包装方案;

b)选择机具、包装材料等;

c)安全技术交底。

 

4.5.1.6 

项目设备货物的现场检查、清理与拍照。

 

4.5.1.7 

项目设备货物的现场检查、清理与拍照。

 

4.5.1.8 

运输前车辆与货物检查

a)车辆各系统是否符合安全要求;

b)车辆各系统是否满面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;

c)识别和了解客户设备货物状况,合同双方确定检查的内容和检查标准;

d)合同双方按标准检查客户设备货物状况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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